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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生国家工作人员枪杀律师案

    日期:2006-04-2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2,496次

广西公安机关日前破获一起恶性案件,近邻中越边境的宁明县一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刘某因经济纠纷,枪杀南宁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蒙厦及其情妇杨某。刘某还进行了焚尸焚车。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警方还缴获了刘某作案时用的松鼠牌双管猎枪和小口径步枪各一支,缴获小口径子弹330发、军用手枪子弹19发。记者了解到,今年34岁的刘某与蒙厦同为广西宾阳县人。今年3月中旬,刘某与蒙厦做生意时产生了矛盾。3月28日下午,刘某谎称宁明县有一单生意叫蒙厦去做。不知情的蒙厦便带上情人杨某一同前往。到达宁明县后,刘某建议先去打猎次日再谈正事,并将杨某支开到宾馆住下。当刘某、蒙厦驾车到宁明县寨安乡一偏僻地段时,蓄谋已久的刘某用双管猎枪将蒙厦打死,并把尸体藏在轿车的后尾箱里。随后,刘某觉得留下杨某也会有后患,便又枪杀了杨某。刘某将蒙、杨的尸体放到轿车的后座位上,浇上汽油,用了5个多小时将两具尸体和小轿车烧毁。这一事件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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