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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推出新政 律师每年须办两件法援案

    日期:2006-09-01     作者:安徽商报    阅读:3,000次
    省司法厅近日推出新政,今后,我省社会专职律师每人每年将须办理两件法律援助案件,兼职律师每人每年一件。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在本省范围内不受所在地域限制,履行义务的方式有三种,既可以办理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到法律援助机构值班,还可以资折抵援助,律师可自行选择。

其中,律师值班主要是到律师资源缺少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值班4天折抵一件案件。律师自行选择交费的,应在下一年度律师年检注册前向其所属司法行政机关主管的法律援助机构交付折抵援助费用。省直及合肥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每件交付400元,其他省辖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每件交付300元,县域律师事务所律师每件交付200元。上述费用纳入省法律援助基金统一管理,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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