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与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签署合作协议
日期:2005-10-25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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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与上海市律师协会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第三期上海律师参与国企改制业务培训班”于10月23日上午在长城假日酒店举行。
签约仪式由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王杰主持,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秘书长史文军和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在战略合作协议书上签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委主任、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长徐建国,市国资委主任凌宝亨、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并讲话,对此次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和市律师协会的签约表示热烈祝贺并给予了高度的期望。市国资委副主任张成钧,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市律协副会长朱洪超、徐晓青也出席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结束之后,市国资委副主任张成钧和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瑛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瑛明律师分别作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构建国资委监管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国企改制上市与审核要求》主题讲课。
此次活动吸引了六百余名律师参加,会场气氛热烈,市律师协会还向到会律师分发了《国企改制法律服务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