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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与律师所"拉手"便民

    日期:2007-06-28     作者:裴云云    阅读:3,123次
     6月22日,原州区检察院在固原市内3个律师事务所挂上了 “检察机关便民申诉服务指南牌”,这标志着群众可直接通过代理律师向检察院申诉。

    原州区检察院检察长白万钧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面。但民行检察工作的法律规定却很少,社会认知度也不高。如何充分运用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及时化解因民商事及行政诉讼引发的矛盾纠纷,成为我们必须承担起的一项重要职责。”

    该院经过探索,与固原市萧关、信用、大光明三家律师事务所签了《关于检察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加强联系的意见》文件。律师所主要代理群众向原州区检察院申诉、指导群众申诉、配合检察院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针对民行工作向检察院提出建议或意见,代检察院发放宣传材料等。据悉,人民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讨工作中和法律方面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联系。人民检察院还将及时向律师事务所通报有关民行检察工作的司法解释及指导性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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