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日下午,市律协在金山区召开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吕红兵会长主持,31名理事出席会议,14位监事、律协顾问王文正、篑延庆、朱宝麒、吴伯庆、副秘书长黄立群及律协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律管处处长李海歌、副处长余学杰、市局办公室副主任马屹以及金山区司法局局长高雪明等应邀出席了会议。
正式会议开始前,金山区区长郝铁川教授到会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代表金山区区委、区政府对上海律协理事会在金山召开表示欢迎与感谢,并就金山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及投资环境作了精彩介绍。
本次会议主要议程:
(一)吕红兵会长通报理事会近期工作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吕会长着重从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迎接市律师行业行风测评工作、全方位推进律师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律师维权、律师业务培训、律师对外宣传、加强与国内外律师的交流与合作、律师文化建设及探索行业自律管理新机制、完善协会治理结构等十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汇报。在肯定本届理事会取得成绩的同时,吕会长指出了目前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对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与布置。
(二)王国忠监事长通报本届监事会围绕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情况。
王国忠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充分肯定了理事会半年多来开展的各项工作,指出监事会应积极推进理事会的工作,使理事会为上海律师工作作出更大贡献;监事会工作应该成为理事会工作民主化、规范化、透明化的重要保障,维护广大律师的切身利益。并对下一阶段监事会的重点工作及工作思路进行通报。
与会的理事、监事和律协顾问结合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通报,就如何迎接市律师行业行风测评、律师宣传与提升律师社会形象、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提升上海律师行业竞争力及律师收费制度等问题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与意见。
(三)审议《上海市律师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活动考核标准和办法》(讨论稿)。
会议认为,上海律师行业规范服务应有个行业标准,这既是规范、约束自己行为的标准,又是社会检查、考核我们的依据。同时,在制定该标准时应注重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结合。会议通过应当制定上述行业标准,并授权秘书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该讨论稿,并经理事会表决后予以通过并实施。
(四)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就律协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并对下一阶段的律师工作作重要指示。
缪局长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本届理事会有个很好的氛围,理事们讨论工作认真、高度负责,敢于发表自己的真实意见,发言有思路、有观点、有水平;肯定了本届理事会工作取得了非常可观的成绩,上海律师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上海律师的形象有了很大的提升,上海律师的社会影响力、作用越来越得到好的体现;肯定了上海律协作用得到更有效的发挥,指出律协探索的律师代表团工作是行业协会工作的载体,抓好抓实了,就有了支撑;肯定了上海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形成了一批骨干的律师,指出本届理事会构成的层次高,理事有能力、有水平,非常敬业、尽责地关心协会的发展,这是上海律师发展的希望所在。
缪局长还就下一阶段律师工作的重点,从市司法局角度考虑进行了部署:
1、加强协会建设,发挥协会的作用。指出上海律师管理的水平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行业协会的管理水平、行业协会的建设水平。今后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很重要的责任就是推动行业协会的建设,今后所有律师管理工作,协会应越来越起主导作用。律师的管理,只有行业管理才有出路,没有行业管理没有出路。这是律师管理工作的一条规律。因此,要加大行业管理力度,一切能够让协会来管理、一切能让协会来做的事情,尽可能就让协会去做。
2、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提高律师事务所管理能力和水平。要探索律师事务所好的管理模式、管理方式、管理手段,上海要有一批规模所、品牌所、专业所、特色所。
3、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律师法》修改,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两结合”管理体制、包括律师收费制度等。
4、制订2005年-2010年上海律师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未来5年上海律师发展总的设想。
5、拓展律师的业务,要将其作为一项战略系统地来研究,要将上海律师业务的拓展与上海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经济管理结合起来,使律师能占领更多的业务领域。
6、建立律师教育培训体系。要使上海律师成为“学习型”的律师;律协应分层、分级、分类对律师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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