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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律师下社区"坐堂"办公

    日期:2003-02-09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7,277次
上海法治报2月7日消息:日前,来自静安区内的20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到恒隆广场,参加由静安区司法局组织的“情系百姓、法进社区”大型义务法律咨询活动。记者了解到,为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静安区司法局挑选了25家业务精湛、热心公益活动的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签约。无论是街道的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一次,曹家渡社区一户居民家中发生家庭矛盾,弟弟把嫂嫂打成了轻伤。嫂嫂一气之下来到街道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向正在接待咨询的协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志民寻求帮助,希望郑律师帮助她与小叔子打官司。郑律师认真听了这位妇女的叙述,并没有接受她的委托,而是向她解释道:这类案件属自诉案件,不告不理。小叔子毕竟是自家人,一家人住在一个屋檐下,难免要磕磕碰碰,如果要打官司,势必会使矛盾激化,亲情不再,怨恨越结越深。小叔子打人是不对的,应该批评教育,但还是希望彼此能互谅互让,通过调解解决,而不要闹上法庭。
郑律师入情入理的一番话让这位妇女冷静了下来,她接受了郑律师的建议。最后,通过调解,小叔子主动向嫂嫂赔礼道歉,嫂嫂也原谅了小叔子的鲁莽行为,一家人又和和睦睦地生活在一起。
在静安区各街道的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每周都有两次律师参与窗口接待。在这里,一些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化解。去年全年,律师共参与“窗口”法律咨询接待332人次,为834人次的社区居民提供了法律服务。律师参与社区法律服务,在为居民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为社区的稳定工作作出了贡献。
律师意见居民要听
在静安寺街道司法科,每个司法干部对应一个签约的律师事务所。司法干部在与律师共同接待居民咨询中,在律师的言传身教下,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律师的参与也为司法干部的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居住在北京西路的一户居民有三兄弟,大哥是黑龙江知青,二哥在本市外区居住,但户口仍在北京西路。祖上留下了一幢私房,前几年在办理房屋产权公证时,父亲不幸去世,产权公证手续因此中断。这个居民声称:父亲去世前留下遗嘱,此私房归他一人独有。
大哥的儿子因是知青子女,已办妥了回沪入户手续。但这个居民自恃有父亲的遗嘱,称大哥的儿子要进户可以,但二哥一家户口必须迁出,否则不允许侄子入户。为此,兄弟间争执不下。居委会请来了街道司法干部调解。司法干部根据《继承法》中遗嘱依法成立的条件对这个居民进行了解释,指出他不允许侄子入户是不对的。但这个居民依然固执己见,拒不接受司法干部的调解。当天正逢新旺律师事务所杨律师在窗口接待,司法干部便建议这个居民听听律师的意见。当杨律师根据法律规定,指出这个居民所持有的遗嘱有不合法之处时,这个居民接受了司法干部的调解,一场家庭纠纷顺利地化解了。
热情服务无私奉献
每周两次下社区坐堂办公,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受益的是居民,而律师却因此错过了不少业务。对于律师而言,有时时间就意味着金钱。而在社区接待居民咨询的大多数都是一些房产纠纷、家庭纠纷和婚姻矛盾等琐事,律师更多的精力花在了调解上。即使接受了委托打官司,也收益甚少。可是,所有参与律师接待的律师都把下社区为居民服务当成了一件份内事,注重的是社会效益。
一次,正轮到新旺律师事务所的杨国营律师接待,而他正因心血管病突发在医院输液。想到居民的期盼,杨律师在感觉稍好一些后,毅然拔下了针头,配了点药就赶到了街道,让在场的司法干部和前来求助的居民感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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