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论坛:交流?借鉴?协作法律服务业区域化与国际化合作的一次盛会
日期:2004-04-06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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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海市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江苏省律师协会及新加坡律师公会主办的2004年新加坡-中国长三角区域投资与法律实务论坛于2004年3月24日至27日分别在上海及杭州举行。本次论坛旨在推动新加坡-中国长三角区域在法律服务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论坛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3月25日(星期四)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隆重举行,近140名新加坡及长三角区域的律师参加了当天的论坛。 会议第一项议题是两地律师如何配合为本地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及国际仲裁:主要涉及律师在外商直接投资领域的法律服务、中国法律服务国际化、新加坡和长江三角洲律师如何配合为本地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以及新加坡仲裁制度等问题。 会议第二项议题是中国企业到新加坡上市的法律问题 会议第三项议题是反倾销法及新加坡与其他国家的自由贸易协定。 会议第四项议题是知识产权保护 2004年3月26日会议移师杭州,于次日在杭州雷迪森酒店举行了论坛的第二次会议,会议分为四个议题:一是国际仲裁对区域经贸合作的意义;二是长三角区域民营企业境外融资(新加坡上市指南)优势、操作、程序;三是WTO法律实务及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四是知识产权保护。 本次为期四天的论坛在杭州圆满落幕。本次论坛不仅有利于长三角兄弟省市律师交流执业经验,以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律师业务的新要求,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长三角地区经济的进一步繁荣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更有利于我国和新加坡两地在法律服务行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地法律服务市场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撰稿人:陶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