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李京华、涂铭)当前老年人打官司屡见不鲜,并有逐年上升趋势,为什么这些本该颐养天年的老年人仍要对簿公堂? 据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调研统计,该院审理老年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近年来以每年大约100件的数量在递增——2009年是1000件左右,2010年1100件有余,2011年截至目前已接近1200件。经过分类,排在前三位的涉老案件分别是赡养、婚姻和房产,其中以赡养案件居多,而老年人婚姻、房产案件则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 “百善孝为先”的缺失 尽管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子女的负担,但老年人赡养案件仍时有发生。 年过七旬的张老太,有2子2女,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便主持分家,把财产都给了两个儿子,现一直在两个儿子家轮班居住生活。因为最近刚刚生了一场大病,生活不能自理,便一直由大儿子照顾起居,张老太不满意生病后二儿子对自己不管不顾,遂将二儿子诉至顺义区法院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在现今的赡养纠纷中,像张老太家这样,为赡养责任负担互相攀比及家庭成员间情感纠葛争执不休的,不在少数。一方面老年人的子女已经组建家庭,往往更重视自己子女的教育和成长,亲子有余、敬老不足,造成“孝心”缺位。另一方面“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缺失,不从自身角度查找原因,大都互相推诿,只讲父母对自己不公,而婆媳嫌隙则进一步成为家庭矛盾和老年人诉讼的导火索,让老年人赡养问题难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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