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我国律师首次以政府雇员形式上岗
日期:2003-08-1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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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今天(8月8日)在江苏省扬州市为我国首次以政府雇员形式上岗的扬州市公职律师办公室的两位律师颁发律师证。 段正坤指出,设立公职律师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国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是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他要求被聘用的两位律师,作为政府雇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高质量、高层次、高水平的服务。 扬州市是司法部确定的进行公职律师试点城市之一。今年3月,扬州市以政府名义公开招聘具有高级职称的律师担任公职律师曾经在全国引起轰动。经过半年的工作,两名分别来自云南和吉林的高水平法律人才应聘担任了扬州市政府的公职律师。据了解,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修改;为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和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组织专家论证;代理政府参与诉讼和仲裁活动;以及其它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