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村民,自称是律师,可以帮人购买法院或银行查拘低价拍卖的房产、汽车,在不到两年内实施诈骗32次,骗取现金60多万元,行骗之余,他还盗窃1万元。5月26日,钦南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这个假律师有期徒刑2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1万元。
“陆律师”“陆科长”原是四“进宫”的骗子
“我是钦州市某律师事务所的陆律师”;“我是南宁市某生产公司供销科的陆科长……”善良的人们把自己的血汗钱交给这位“陆律师”或“陆科长”,想购买便宜的房产或汽车时,怎么也想不到他竟然是个只有小学文化而且曾四“进宫”的骗子。
陆光明,1969年10月12日生,系钦北区那蒙镇屯里村的村民。1998年在南宁开出租车期间,谎称自己是南宁市某生产公司供销科的“陆科长”,有一批低价化肥需要出售为由,骗取一农资批发商3万多元。后来,陆光明在南宁五一路被受害人碰见并抓住送到五一派出所,同年10月被南宁市永新区人民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1995年至1996年期间,陆光明又因多次犯诈骗罪被钦北区人民法院两次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24次骗同一个人
林辉(化名)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陆律师”的。“陆律师”给林先生的第一感觉是个厚道够朋友的哥们。经过几次交往后,“陆律师”决定帮林辉做点“生意”。2004年初的一天,“陆律师”称法院查封城西高岭的一幢三层的楼房,因欠银行货款现想低价拍卖。一心想做炒房生意的林先生,立即叫“陆律师”带去看房。陆光明把林辉带到高岭指着一幢三层没有装修且门口钉有木板的民房说,就是这幢。陆说,他通过法院内部人花8万元就可以帮买到,但要交部分定金。林辉二话不说,回家拿来2000元定金交给“陆律师”。没过多久,“陆律师”又找到林辉说,玉林某公司有3辆交不起按揭钱的广州本田汽车低价拍卖,他可通过内部人帮买得。林辉又毫无怀疑地把3万多元的定金交给“陆律师”去帮办理购车事宜。在短短的两年之内,“陆律师”毫不客气地骗了林辉24次,收取林辉的“定金”达30多万元,但直至案发,林辉从未买到陆所说的房产或汽车等。最后,陆光明看到自己的“业务”兴旺而没有小车坐,竟然把林辉的小车也骗走。其实陆光明只是钦州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临时工,连法律工作者证也没有,但陆光明才不管这些呢,能利用律师所行骗就成。
偷了同事1万元
2005年4月27日,是陆光明得意的一天,因为这一天他偷得同事(钦州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放在办公室抽屉里的1万元现金。警方接到报案后,经过现场勘查初步认为“失踪”的陆光明有重大作案嫌疑,就在这段时间,被陆光明骗走小轿车的林辉也从“梦中”清醒过来,向警方报案。2005年7月,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潜逃数月的陆光明又回到钦州,并且住在一家酒店里。公安民警接报后,迅速出击,在钦州市一家酒店内将陆光明抓获归案。面对铁的事实,刚开始陆光明极力狡辩,但最终还是不得不低下罪恶的头接受法律的严惩。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