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检察官和律师联手:为未成年人撑起关爱的晴空
日期:2007-10-10
作者:岳红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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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与西安市律师协会签署《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合作备忘录》,正式启动未成年犯助学奖励基金项目、“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项目、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资助项目、未成年受害人免费医疗和心理救助项目。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从整体上仍呈现高发态势,未成年人既是犯罪施害者,又是犯罪行为容易侵害的对象。如何矫治、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在执法工作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从2004年起西安市检察机关己零星的在个案中开展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司法援助、未成年受害人爱心资助活动。为了使这些对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新方式更加系统化、规范化,保障高效、长效运行,今年5月西安市检察院公诉部门与西安市律师未成年人维权机构积极沟通联手,在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和陕西省律师协会的协调下,决定从今年10月起共同启动上列项目,切实体现落实对未成年犯罪者“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
据介绍,未成年犯助学奖励基金项目主要用于资助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家庭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鼓励他们回校继续读书或者学习一门技能,以促促使他们改正不良行为,减少重新犯罪的机会。只要有相应的监测措施,也可以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资助额最高为每人1000元:
“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主要用于帮助受到重大人身伤害、但家庭困难、又得不到经济赔偿的未成年人。可以是不予起诉案件中的未成年受害人,也可以是判决了赔偿数额但得不到执行的未成年受害人,尤其关注受到性侵害而得不到赔偿的未成年受害人。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项目,主要用于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成本支出。此项目旨在扩大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使更多的未成年人案件能够得到律师援助。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介入的案件均可申请此项目;
未成年受害人免费医疗和心理救助项目,是多部门合作项目。为了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西安市检察院、西安市律协与西安儿童虐待防治中心合作,相互转介个案,由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由儿童虐待防治中心提供免费的心理和医疗救治,借鉴香港的做法,在儿童保护工作中体现跨部门、多专业合作。
据了解,由于上述项目的创新性与规范、系统性,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等机构己承诺给予资金援助,并已正式列入“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项目中。
这一系列组合项目的正式启动,成功开创了检察机关争取国家相关司法专项基金支持检察工作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