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司法部部长张福森谈律师队伍与法律服务
日期:2001-03-09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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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人大代表团驻地休息厅,记者偶然碰到了人大代表、司法部部长张福森。
尽管上任司法部长刚刚三个多月,谈起司法部的工作他如数家珍。说起朱总理“十五”计划的报告,句句不离本行。
他说:“这次总理“十五”计划的报告,特别指出要积极发展信息、金融、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因此,法律服务是今后司法部工作的重中之中。”
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主体,因此,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的关键是提高律师队伍的素质。他告诉记者,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特别是“九五”期间的五年,我国律师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广大律师还努力拓展涉外业务,为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然……”,张部长话锋一转,谈到了目前存在于律师业的问题。
由于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重建起步晚,时间短,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因此,与我国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理想,特别是一些高、新法律服务领域中的懂经济、懂外语、懂科技、懂法律的高素质律师人才缺乏。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律师中违法违纪,知法犯法,执业活动中使用不正当手段,败坏司法风气的现象还比较严重。
“要保证中国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如何解决以上问题呢?”记者问。张部长一口气连说了四条:
一是要充分认识和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到目前为止,对律师的性质、职能和作用缺乏正确认识的现象仍然存在;律师在与司法机关、政府行政机关的交往中,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歧视律师、限制律师依法执业,甚至打击迫害律师外情况时有发生。律师的执业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如尽快解决进入律师队伍的门槛偏低问题、全国尚无培养律师的专业院系问题,进一步强化律师政治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等。
三是要充分保证法律所赋予律师的职能得到切实的行使和发挥。解决“律师会见难”、“律师调查取证难”及律师在刑事、民事诉讼中人身权利得不到保证的问题。
四是加强律师工作的管理,尽快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律师管理体系,这已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因此,只有解决了律师问题,法律服务才能真正走上正轨,律师队伍素质的提高,是法律服务高质高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