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5月16日下午,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阮露鲁律师受邀参加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举办的《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草案)》专家论证会。
座谈会邀请医生、学者和律师参与会议。在会议交流阶段,各位专家分别就《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发表意见,阮露鲁律师分别就《草案》章编排、心理咨询机构、精神患者的看护诊断与治疗、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条文发表了意见,主要意见是加强精神障碍预防(增加精神障碍预防、康复机构供应,降低准入条件,增强其过程监管)、保护精神患者在看护诊断与治疗过程中的权益(设置精神患者诊断、住院决定的程序化监督措施)和细化行政处罚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