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协召开会长办公会议
日期:2003-09-1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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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会长朱洪超,副会长朱宝麒、吴伯庆、缪林凤、吕红兵;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市律协监事会监事长徐晓青、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万恩标出席了会议。在朱洪超会长主持下,着重讨论研究了两项议题: 1. 加强行风建设。会议认为,开展新一轮行风建设,对于提高上海律师整体素质和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管理与监督,市司法局已成立了裁审委员会,市律协要进一步完善诚信制度,并在纪律委员会的基础上,聘请社会人士作行风监督员,聘请老律师作督导员,请他们深入律所,旁听庭审,考察律师执业情况;市律协要经常征求和听取他们的批评与建议,不断改进协会工作。与此同时,要抓紧建立律师诚信档案和相应的公示制度,既要有基础信息(先进、荣誉等优良记录),也要有警示信息(受处分方面的不良记录),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律师自律。 2. 表彰律师协会秘书处。在六届八次理事会上,讨论通过了理事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并高度评价了秘书处的工作,认为秘书处在贯彻落实律师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的各项决策、决议、决定以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决定对秘书处进行表彰和奖励。会长会议充分肯定了秘书处的工作,研究了表彰奖励办法,认为应当以精神鼓励为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以激励秘书处工作人员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勤奋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律师服务,为律师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