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扬州市司法局强化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日期:2007-11-20     作者:扬州市司法局    阅读:1,441次
    
       11月17日,扬州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邀请了市委讲师团专家进行授课。培训班上,市局阚肖虹局长对全市律师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全市广大律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我市律师工作的新局面二是始终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和推动律师工作。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三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我市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树立发展意识、创新发展措施,完善发展机制,加速推进全市律师业快速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探索建立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培训,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律管科长及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听取了讲座。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