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输市民欲投诉律师
日期:2007-01-23
作者:曾进根 实习生 刘召洋 吴紫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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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女士委托律师打一起官司。昨天,输了官司的她向本报投诉律师。
昨日下午,简女士面容憔悴地来本报投诉:六年前,她认识了一个包工程的四川男子,该男子开始假意追求她,慢慢熟识后,骗走她4000元钱。2006年7月29日,简女士在钟宅遇到该男子并尾随跟踪其回家后上前质问,与该男子发生冲突,她身体因此多处受伤。8月9日,简女士再次前往该男子家中与该男子的妻子发生冲突并又被打伤。
由于这事该男子只被公安部门处以200元罚款,简女士觉得不服。她咨询了律师后,律师告诉她,如果状告公安局,有望让公安局对该男子处以5日的拘留。但是,由于她被殴打时,没有人证,法院判她败诉。为此,她迁怒律师。称这场官司根本没有打赢的可能,但律师却为了赚取律师费而怂恿她起诉,赚走她2000多元律师费。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简女士的律师,这位律师称,起诉时他确实要求法院判公安部门对该男子处以拘留,但请求未被法院支持。并且,律师只是替人打官司,没有办法保证当事人一定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