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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11-11-12         阅读:3,363次

    新华网西安11月12日电(记者姜辰蓉)记者12日从公安部在陕西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总结推进会上了解到,200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阶段成效。目前,全国公安部门70%的执法办案场所完成改造,90余万名民警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带动了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正规化、专业化。

    三年来,公安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制定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一批基层公安机关急需的执法制度。

    据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介绍,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了警车及涉案车辆管理、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涉案财物管理等专项治理工作,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不断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公安部在今年首次组织全国公安民警参加了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普遍得到提高。

    同时,为加强执法管理,全国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法制员制度,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初始把关,并下发了《关于改革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的意见》,取消了一些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强化对社会矛盾化解、执法重点环节、突出问题以及社会评价等方面的考评,使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更加科学。

    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各地公安机关以派出所为重点,全面推进、限时完成执法办案场所的办案区、办公区、接待区和生活区的功能分区改造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还积极探索、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模式,实现了执法流程的严格遵守,执法管理的环环相扣,执法监督的即时有效,防止和减少了执法不公和执法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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