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人生路,青涩到成熟;十年世间事,沧海变桑田。
1996年至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实施整整十年。
1996年至2006年,从广
东省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到即将于今年11月召开的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恰好十年。
再回首,在地处改革开放最前沿的这片热土上,广东省律师队伍挺立时代潮头,彰显律师本色,成为力促和谐广东、法治广东的一支生力军;
再回首,广东省律师协会走过的十年路,恰如一个翩翩少年,伴随着律师队伍走过了成长、发展、壮大的十年。
再回首,十年间,广东省司法厅与省律师协会在探索律师队伍管理体制上,大胆改革,锐意创新,留下了一串串执着而坚实的足迹。
这十年,是值得记取的十年,是值得书写的十年。
锐意进取:纲领性文件规划律师长远发展
地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东省律师协会,堪称引领广东律师队伍发展的排头兵。
1980年11月,广东省司法厅恢复重建后,广东律师有了自己的行业组织———广东省律师协会,成为1979年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后成立的第一家省级律师协会。
26年弹指一挥间。到2006年,广东省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已增加到1200余家,执业律师13000多名。目前,广东21个地级市都成立了律师协会。
追寻广东省律师队伍的发展,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说,广东省律师执业人数和执业机构总数均居全国首位,是名副其实的律师大省。近年来,特别是2002年以来,在司法部、广东省委和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广东省律师队伍先后开展了律师队伍教育评查、教育整顿、规范化建设等一系列活动,律师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得到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多次受到司法部领导及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与表扬。2005年广东省有13家律师事务所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10名律师被评为“优秀律师”。实践证明,广东省律师已成为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广东、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
随着社会的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鱼龙混杂的情况,极个别律师理想信念动摇,一些律师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大局意识,一味追求经济效益,一些律师专业水平不高,无法准确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等。
面对问题不回避,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与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如何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队伍?如何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的律师管理机制?成为摆在广东省司法厅与省律师协会面前一道共同的课题。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审时度势,结合该省当前律师队伍的实际情况,于2005年5月推出《广东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简称《意见》)。2006年,他们又作出《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简称《决定》)。
《意见》和《决定》的出台,是广东省司法厅站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高度,下发的对广东省律师队伍建设具有全局性和长期性的指导性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广东省律师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说,《意见》开宗明义提出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是:通过界定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管理职责,深入探索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和办法,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通过探索新的律师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快律师工作创新,保障律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开创律师业的新局面。
规范后的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工作行政管理职能划分为四大类:明确律师队伍发展目标、加强政策指引,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严格律师行业准入;规范律师流动秩序,完善和落实停业和吊销执业证相结合的退出机制;依法对律师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营造公平的、有利于律师队伍发展和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协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律师“执业难”问题。
规范后的律师协会具有八大项行业管理职能:包括开展职前教育培训;制定律师业务规程,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展经常性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业务管理培训;建立律师、律师事务所诚信管理系统;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对外交流;建立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体系,实施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等。
为规范律师工作,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达成共识,从九大方面建立健全律师工作长效机制:学习教育机制;准入机制;保障机制;监督机制;惩戒机制;律师行业评价机制;律师协会自律机制;健全“两结合”律师管理工作机制;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机制。《意见》和《决定》无疑成为广东律师业再度腾飞的引擎。
风华正茂:省律协自强内功全面履行职责
时代的发展为律师大展身手提供了新的机遇,广东省司法厅科学管理、依法行政的思路,为广东省律协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
2002年经由广东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191名代表民主选举,时年38岁的薛云华担任第七届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
作为执业律师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的第一人,薛云华自上任以来,走过了四年光阴。谈起四年来担任会长的感受,薛云华感慨颇深。薛云华一直认为,执业律师担任会长,对于广东省律师业自身管理与发展影响深远。这四年间,他亲身经历并见证了广东省探索律师管理体制改革、律师协会加强自律建设的每一步进程与实践。
律协作为具有法律明确定位的行业自律组织,对加强律师的自律管理具有重要作用。而从在法院、检察院相关人士的角度来看,加强行业自律确有必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梁聪副庭长认为,律师在诉讼中起的作用十分重要,律师与法官在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目标上应该是一致的,因此发挥律师自律组织的作用,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十分必要。
广东省检察院朱华副处长说,律师的作用是维护社会弱者的合法权益,律协作为行业自律组织,通过制定行业准则,加强行业内管理,是顺应时代与自身行业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
而在薛云华看来,这种自律的挑战更为紧迫。他说,这从实质上是对律师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打铁先要自身硬。值得骄傲的是,省律协始终秉承改革、规范、发展和服务的工作思路,致力于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队伍,在积极探索与创新行业管理方面走出一条新路。
改革创新始终贯穿律协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近年来律师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由以往司法行政主导逐步向律师行业协会自律发展为主转变,这使得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职能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这要求律师协会更新观念,明确自身职能和管理范围,锐意改革,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推动律师的规范化建设,成为律协工作的重中之重。
通过总结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广东省律协出台了《广东省律师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则》、《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实施细则》等8个行业规章和4项专门委员会规则及1项业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制订了包括担保、劳动争议仲裁、海商海事、专利、著作权、商标六类《广东省律师业务操作指引(试行)》。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业管理工作,引导律师规范执业,提高服务质量。可以说,对律师的执业规范覆盖了各个范畴。
发展是第一要务。省律协将推动律师业发展作为重要职责,通过一系列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律师法宣传日、律师咨询日活动,加大对律师的宣传力度,“内练素质,外树形象”,营造律师发展成才的有利环境。
“管理中服务,服务中管理”。省律协不断探索为律师服务的大思路,打造为律师服务的大格局。
“十一五”规划将“大力发展法律服务”列为总体目标之一,广东省律协敏锐地洞察到,为“十一五”规划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广大律师大有可为。
2006年,广东省律协确立了以“十一五”规划与法律服务为主题开展调研活动的大思路,围绕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和谐社会与法律秩序、社会主义新农村与依法行政、社会稳定与权益保障、资源节约与经济结构调整、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环境保护、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律师发展与服务经济十个研讨题目,在全省律师中倡议深入开展业务研讨,收集了许多优秀论文进行评选。
广东省律协此举旨在引导律师关注当前重大社会问题,推动广大律师全方位、深层次地介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广东省经济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为充分发挥律师积极性,多方面开展立法调研和业务研讨,广东省律协进一步完善法律专业委员会设置,2005年新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劳动、WTO、行政4个法律专业委员会,使法律专业委员会达到了13个,研讨范围基本涵盖了省律师所开展的业务类型。
近年来,广东省律师协会重点加强了律师参政议政的组织工作,协助组织律师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鼓励律师参政议政。律师参与立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向纵深发展。有律师身份的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身影越来越多,在物权法、刑法修正案(六)(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草案修订中,省律协及时组织相关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和有关律师进行研讨,律师们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省律协将有关修改意见汇总反馈,供人大立法参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律协进行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探索不断向新的领域拓展。
2005年,广东省律协作为广东省纠风办开展行业自律管理试点,探求在行业管理中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8月13日,省律协在广州举办了“加强行业自律、共建和谐广东———向全省律师及各行业协会倡议开展发挥自律作用的启动仪式”大型宣传活动,21个市律师协会领导代表全省律师在《广东律师法律服务承诺书》上签名,作出“加强自律、诚信执业”的郑重承诺,对全省律师行业加强自律管理进行总誓师和总动员。据统计,广东省近千家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法律服务承诺书。
自律不是口号,更是行动。因此,强化自律的监督落实成为重中之重。广东律协要求形成定期检查制度,并通过完善律师行业公示制度,将对律协的监督推向社会,将行业管理制度、律师收费标准、律师被处分信息、律师诚信档案等全面公开,让阳光成为最好的防腐剂与杀毒剂,加强社会监督、当事人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促进律师行业自律健康发展。
展望未来:广东律师业改革创新方兴未艾
时代大潮,奔涌向前。
2006年11月,令人瞩目的广东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即将召开。广东省律师协会对于自身发展自上而下已经达成全面共识,一项项改革创新机制已形成远景规划。
《广东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详细勾勒了广东建立健全律师协会自律机制的长远目标:
完善律师协会组织机制,按照“三级架构,两个分开”的要求,在条件完善的地方,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机构分开、人员分开;
会长由执业律师担任,但在少部分确实发展较慢或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短期内可暂由具有律师资格的司法行政人员担任;
建立专职秘书长制度,秘书长不得兼任律师协会决策机构职务;秘书长可以由司法行政机关推荐,或聘请执业律师担任,受聘律师在任职期间不得执业。
可以预期的是,通过本次换届,整合资源,科学设置,一套完善的“议、决、执、监”的基本组织框架将浮出水面,逐步形成科学民主、廉洁自律、高效服务的行业组织机构。
———设置监事会。律师协会的决策机构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应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真正实现行业自律和民主管理,这是“议、决、执、监”组织框架的基础建设。
———科学民主。科学规范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职能,科学设置律师协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律师的民主自治意识,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将律师协会所有运作公开化、透明化,最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
———廉洁自律。行业自律组织同样存在滋生腐败的现象,并且有独特的形式。首先要防止机关作风、长官意识,防止行业组织领导以权谋私,防止其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和决策权谋取个人利益。
———高效服务。积极为律师行业争取“市场定单”,积极开拓法律服务市场;在律师执业权益受到侵害之时,能及时做出反应,通过高效的工作,突出为律师行业服务的作用。
科学民主、廉洁自律、高效服务是相辅相成的,这一理念的树立将对律师自律组织及律师队伍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新时代召唤新的使命。广东省律师协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思路更加清晰、脚步更加坚定,必将更有作为地承担起新的历史任务:坚持“两结合”管理体制,按照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开展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统一部署,继续在完善运行机制、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提高为经济社会建设大局服务的能力;要按照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要求,把律师协会建成组织体系完整、职能定位清晰、规章制度健全,有作为、有地位、有威信的行业自律组织;要适应律师行业管理的需要,加强协会工作机构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形成科学、高效的工作体制;要针对当前律师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业务规范指引、行业服务标准、律师惩戒规则和其他规范,构建完整的律师行业行规体系;要根据律师工作实际,加强律师协会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律师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
广东律师业发展方兴未艾,广东律师队伍蓬勃向前。展望未来,广东省律协脚下的路更长,前景更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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