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奉贤区私营企业协会、奉贤区人民调解协会、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联合举行调解、仲裁及ADR机制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研讨会由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所主任赵忠敏主持。
与会人员从ADR(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产生及历史演变、主要特点、中西方制度的比较及启示,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各类纠纷中的作用、方法及其制度完善,以及奉贤区私营企业协会调解规则的拟定过程、主要内容及思考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与会人员认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复杂多样,化解或解决途径仅靠司法审判还远远不够,积极探索多元化(替代性、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ADR),更好的发挥调解、仲裁在化解社会纠纷中的作用和效能等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还倡导创办“南上海法治论坛”、“南上海调解仲裁服务中心”。
奉贤区司法局副局长陈桂龙、奉贤区私营企业协会会长干伯龙、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院长刘建民教授等领导出席研讨会并讲话。奉贤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杨雪龙、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科科长徐翠莲、律公科科长、乡镇司法所所长、奉贤区私营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均为律师)等4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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