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界看好“中国委托公证人”
日期:2003-02-1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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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讯随着中国内地改革开放不断深化,香港与内地在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往来更为普遍和频繁,所需要的法律服务也不断增加。日前香港拥有“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其公证服务被内地认可的律师约有200人,而希望获得这种资格的香港律师也越来越多,因为拥有这项资格可以扩大他们的业务范围。
以前获“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是由内地有关部门指定的,而近几年则需要修读有关课程及通过考试才能获得。
中国委托公证人在香港的公证事务的范围包括婚姻(结婚、再婚、丧偶、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结婚公证等声明书)、房地产(包括赠予书、楼宇买卖合同)、公司法(包括授权委托书、公司证明书、商业登记资料证明、公证董事会决议证明)、遗产(包括继承遗产及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移民及出入境(包括申请配偶、亲属来港声明书、申请收养子女声明书)等等,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由于两地人员来往频密,有不少内地人目前具有香港居民身份,同时香港人在内地结婚、买房、做生意的也越来越多,因此涉及的公证业务不断增长,而涉及的内地地区也由最初的广东地区扩展到全国各地。
香港律师的公证工作并不涉及内地的法律诉讼,他们只是提供顾客在港情况的证明文件,其中提供婚姻证明文件占了公证业务的大部分,因为每年有数万香港人与内地人结婚。根据内地有关规定,准备与内地居民结婚的香港居民必须持公证过的未婚证明在证明发出3个月之内前往内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手续。
以前香港房地产兴盛,律师单是做楼宇买卖的按揭合同生意就已经不错。但近几年香港楼宇交易大减,律师生意下降,业内竞争激烈,收费也不断下调,律师的收入已大不如前。而另一方面,与内地有关的各种法律服务需求量越来越大,因此许多律师开始调整自己的业务方向,寻求参与内地与香港两地法律事务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