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协接待韩国釜山律师代表团
日期:2004-04-2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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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6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副秘书长黄立群接待了由会长孙济卜带队的韩国釜山律师代表团一行,双方就两国的司法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了交流座谈。 朱洪超会长言简意赅地向釜山代表团一行介绍了上海律师队伍的发展状况、上海市律师协会的基本情况及运作模式。 韩国釜山律师代表团的许祥洙律师介绍了韩国的司法制度,涉及韩国的司法考试制度、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构成及釜山律师协会的基本情况。 通过交流,双方发现两国的司法制度有很多相似之处,也面临一些共性问题。诸如韩国律师就非常关心中国加入WTO之后,法律服务市场即将开放,上海律师如何应对外国律所的挑战。 朱洪超会长坦言上海律师确实面临外国律所的激烈竞争,且这是不可避免的趋势、这是不可避免的竞争。但朱会长同时指出我们有三方面的对策:第一,不断提升中国律师的能力水平;第二,与市司法局携手依法对外国律师业务扩展范围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管;第三,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办事处同样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先进的从业理念及经验,对我们上海律师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釜山律师协会孙济卜会长在座谈时表示,“希望以此次来访为起点,打造双方定期互访的传统,加强两地律师协会的交流与合作。” 座谈会后,韩国釜山律师代表团一行分两队参观了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