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展现上海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上海城市建设中的风采和精神气质,树立上海律师的良好形象,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启动。7月27日,新闻发布会在上海市律师协会召开。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解放日报副总编辑王富荣、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副社长、新民晚报副总编辑严建平、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副总裁林罗华、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等领导出席了新闻发布会。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办公室主任、市律协秘书长万恩标主持了新闻发布会。
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由市司法局、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围绕评选宣传活动,主办单位将开展优秀律师标准大讨论、“我心目中的律师”征文、社会推荐好律师、大型法律咨询等活动。凡执业三年以上、五年内未受过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的上海市专职律师均可参加评选。
“东方大律师”既反映上海城市的独特定位,又突出优秀律师标准的内涵。本次评选宣传活动将通过律师行业业内认可与社会认可相结合的方式,行业和社会各界均可推荐候选人,媒体联动、行业行动、社会发动,增加透明度,注重过程化、社会化、示范化,贴近事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出一批“德技俱佳”、叫得响、社会普遍接受和认同的优秀律师。
“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将制度化,今后每两年举办一次。以“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为契机,上海律师将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向社会广泛宣传在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且专业化方面业绩显著的优秀律师群体,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律师工作,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充分发挥优秀律师在专业领域中的领军、示范作用,着力打造一支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匹配的律师队伍;进而更好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使广大市民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社会的关爱,并逐步提高守法意识,为迎接2010年世博会创造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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