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九次会长会议纪要
日期:2003-10-2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6,866次
10月17日中午,上海市律师协会在市律协四楼会议室召开第十九次会长会议。会议由朱洪超会长主持。监事长徐晓青、律协秘书长万恩标、副秘书长刘小禾列席了会议。 会议对十二月中旬即将在沪举办的沪港两地法律服务研讨会及全国律协本月底在沪举办的三个讲座的会务作出了安排;缪林凤副会长通报了纪律部受理的一件“律师执业利益冲突”案件处理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和与会者交流了意见;万恩标秘书长汇报了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及相关问题。 会议就沪港两地的法律服务的有关议题进行了探讨。会议决定由外事委员会、规划与规则委员会负责起草沪港两地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及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协议指引,业务委员会负责对上述两个协议的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