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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首家律师候庭室揭牌启用

    日期:2003-11-2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6,942次
2003年4月15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 海 市 律 师 协 会共同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律师候庭室揭牌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市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市司法局、浦东新区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部分青年律师代表出席。中央和沪上新闻记者20余人参加。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上海市高级法院纪检组长、市高级法院监察室主任孙建国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为律师候庭室揭牌。朱洪超会长和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潘福仁院长在揭牌仪式上讲话。揭牌仪式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主持。 上海法院设立律师候庭室 设在浦东新区法院里的律师候庭室日前正式启用,市政法委、市高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浦东新区法院的有关领导出席启用仪式。从而拉开上海法院设立律师候庭室的序幕。 律师候庭室由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律师协会共同组建。候庭室内办公设备一应俱全,有沙发、写字台、电话、传真和宽带接口,律师自带手提电脑可以上网查找法规。在这里,律师可以整理辩护思路,更换出庭服装,为出庭做最后的准备。有了律师候庭室,律师出庭将更加从容。 律师候庭室是在我们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律师的作用得到重视的大环境下,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应运而生的。 在法院里设立律师候庭室的设想最先是由市律师协会提出的。市律协朱洪超会长介绍说:“律师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律师也是司法人员。以往律师出庭,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律师在法院的工作条件有诸多不便。现在有了律师候庭室,不仅方便了律师的工作,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体现了国家民主法制水平的提高,标志着律师的作用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认可。设立律师候庭室是完善司法审判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设立律师候庭室也是对我们律师的一种鼓励和鞭策,我们一定要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履行律师义务,诚信执业,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在法院设立律师候庭室的工作得到了市、区司法局的支持,作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他们也在努力提升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得到了法院的理解与支持。法院领导在揭牌仪式上指出:律师是审判程序的重要参与者,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为了提高审判质量,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法院应尽可能为律师的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设立律师候庭室,也是从硬件建设上完善司法制度的重要举措。 准备启用和即将设立的律师候庭室的还有嘉定区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和第二中级法院。 出席浦东新区法院律师候庭室启用仪式的市政法委和市高级法院的领导充分肯定了设立律师候庭室的重要意义。认为这是完善民主与法制建设,完善司法审判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他们希望本市有条件的法院,可以为设立律师候庭室提供适当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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