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在杭州西湖法院开庭审理。奇怪的是,法庭上只见法官和书记员,原告、被告全无踪影。他们去哪儿了?
他们都在各自家里的电脑前接受法庭审理。法官、原告、被告三方,就像三方视频聊天一样,各自陈述。
案情其实很简单,2009年10月11日7时20分,张俊开车经过上塘路一家超市,与行走在人行横道上的行人楼晓兰发生碰撞,楼晓兰受伤。交警认定张俊负事故全部责任。今年9月,楼晓兰告到西湖法院要求张俊赔偿各种费用共计37789元。
20多分钟的网络审判期间,法官为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张俊投保的中国人保杭州市分公司赔付楼晓兰33493.10元;张俊承担诉讼费。
这个结果,让双方都很满意,既不用冒雨赶到法院,又节约不少时间。
西湖区法院邵院长介绍说,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种新探索,对一些事实较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征求双方同意后,西湖法院将进行这样的网络审判。
具体操作很方便,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不需安装任何软件,只要利用电脑上的浏览器打开网页,就能进入网络法庭审判系统,配上摄像头、耳机和麦克风即可参加网络庭审。普通家用的1-2兆带宽基本就可以满足网络庭审的需求。
此外,进入网络审判页面需要输入密码(密码一般由法院通过电话告知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以防止其他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网络法庭。(通讯员 西法 寿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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