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律协围绕瓷器地理标志保护开展理论调研
日期:2007-08-06
作者:江西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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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作为“中国代名词”,被称“千年窑火”的景德镇瓷器,时至今日,在国内外仍旧享有极高的声誉。但与此同时,仿冒的景德镇瓷器在市场上也是活动猖獗,外省的一些不法商贩将大批粗制滥造的粗瓷纷纷贴上景德镇出产的标签在市场上出售,更有甚者,有的不法商贩竟然将这些假冒的景德镇瓷器返销回景德镇出售。为维护景德镇瓷器的千年盛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及工商、质监、司法等部门作了大量工作。迄今为止,景德镇市工商局于2005年前即以景德镇地名注册了驰名商标,2005年,景德镇市质监局、瓷局及其有关行业协会又联合向国家质监局申报地理标志保护,并于当年年底获得正式批准。
为配合当地政府依法充分运用公权力加大对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景德镇市律师协会主动介入,未雨绸缪,积极围绕景德镇瓷器的知识产权保护展开法律服务调研。近期,市律协不仅与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赴赣调研组一道在当地开展了调研活动,而且鼓励并支持律师们积极撰写有价值的论文。据悉,其中一篇论文已被省律协选定作为我省参加今年在安徽举行的“第五届华东律师论坛”的推荐文章之一。